濮阳县三大机制提升民族工作水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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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8-15 10:58:37 | ||
濮阳县委统战部、县民宗局坚持实施“三大机制”,努力提升民族工作水平。一是完善民族工作参与机制。聘请一些少数民族人士为信息员、联络员和督查员,监督濮阳县民族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反馈少数民族的问题,提高少数民族人士主动参与民族工作的积极性。二是健全民族工作紧急处理机制。制定民族工作的会议制度、沟通制度、交流制度、情况通报制度等。促进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平等、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,及时发现民族工作中的问题,制定民族问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,做到“信息及时、反应迅速、妥善处理、查清原因、消除影响”,确保社会稳定。三是建立民族工作跟踪考评机制。为机关、部门少数民族人士建立信息档案,跟踪记载其个人业绩和综合表现,总结工作中的特点和规律,推动良性互动的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机制的搭建,促进少数民族人才的有效培养和使用。 |